全台各罷免團體赴中選會送件 中選會:已收到18立委、1縣市長罷免案

台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第1項規定,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而立法院第11屆立委在21日已就任滿一周年,民進黨發動「大罷免」立委已正式開始,藍營也發動罷免回應。多個罷免團體今日(3)早上到中選會遞交第一階段連署書。中選會強調,目前收到的罷免案送件數為19案,其中18案為立委罷免案,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相關罷免案件,中選會、各地選委會均將依法處理,不會有差別待遇。

號召罷免新北市國民黨立委的團體志工日前在連署站協助民眾填寫提議書、連署書。(網上圖片)
號召罷免新北市國民黨立委的團體志工日前在連署站協助民眾填寫提議書、連署書。(網上圖片)

依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定罷免門檻,罷免案第一階段,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罷免案第二階段,連署人人數要是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罷免案第三階段,要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

中選會表示,今天所收到的罷免案件,進行初點後,若符合送件規定者,即會轉交各該地方選委會進行查對;由於相關案件係程序進行中,選務機關則不就具體個案進行不必要評論;在新法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則為公職選罷法第131條之特別規定,選務機關會依此辦理,亦無其他評論或回應。

中選會指出,相關罷免案件,中選會、各地選委會均將依法處理,不會有差別待遇;至於有多少件罷免案送件,僅就今日來說,至早上10時為止,中選會目前收到的罷免案送件數為19案,其中18案為立委罷免案,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至各案送件領銜人分別是誰等等,諒各該罷免團體或各案罷免領銜人可能都已對外說明,媒體或可洽詢渠等以為報導,此節則不另予評論或回應;選務機關則依法處理收件事宜、依法進行查對等等。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今日出席國民黨新春團拜,針對民進黨發動大罷免,他在會前受訪表示,國民黨的想法是時時以民為念、以蒼生為念,他也對台灣領導人賴清德喊話,指新年要以德服人,不要「以力服人」,用對抗、鬥爭不能解決問題,用智慧來化解衝突;台灣需要「和」,不需要「鬥」,大家共同努力,希望台灣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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